2007年北京市学校奥林匹克教育工作要点
2007-02-02

  一、指导思想
  2007年北京市学校奥林匹克教育工作将在市委教育工委、市教委领导下,在奥组委指导下,以“抓机遇、做贡献、促发展、留遗产”为指导方针,紧密围绕实现“新北京、新奥运”的战略构想,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奥组委、教育部制定的《“北京2008”中小学生奥林匹克教育计划》和市委教育工委、市教委制定的《北京市学校奥林匹克教育行动计划》的目标和任务,以全面推进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和开展“同心结”交流活动为重点,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,形成具有北京特色的奥林匹克教育遗产。

  二、主要目标
  通过全面推进奥林匹克教育示范校建设工作,发挥示范作用和辐射功能,在中小学生中广泛普及奥林匹克知识,弘扬奥林匹克精神,宣传北京2008年奥运会理念,提高青少年学生的综合素质。
  通过开展“同心结”交流活动,增强学生的国际意识,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,提高学生的国际交往能力。
 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,传播奥林匹克文化,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关注奥运、了解奥运、参与奥运、体验奥运、得益奥运,促进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和谐发展。
  通过广泛宣传奥林匹克教育活动,吸引社会各界积极关心、支持和参与北京奥林匹克教育公益活动,为2008年奥运会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。

  三、工作要点
  (一)全面推进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建设,拓展奥林匹克教育示范校的辐射功能,展示奥林匹克教育示范校风采。
  1.总结一批奥林匹克教育示范校工作经验,每个区县应推出1-2所典型学校,并对其经验进行推广。
  2.开展“同在五环下”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助学行动。
  3.举办“为奥运做贡献,为祖国争荣誉”示范校走进社区主题宣传日活动。
  4.开展“阳光奥运校园行”活动。
  (二)确保“同心结”交流活动的顺利开展。
  1. “同心结”学校通过各种渠道主动与结对国家取得联系,争取早日建立起姊妹校关系。
  2.创造性地开展各种交流活动。
  3.完成测试赛有关演练任务。
  (三)通过各种途径,宣传普及奥林匹克知识,弘扬奥林匹克精神。
  1.开展“我与奥运”、“我心中的奥运”等系列主题活动。
  2.结合各项活动,深入开展奥林匹克教育研究。
  3.加强奥林匹克教育宣传工作。
  (四)各区县健全组织机构,加强活动的组织指导。
  各区县教委应明确一名主任负责奥林匹克教育工作,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,加强信息沟通,做好简报工作。
  各区县教委奥林匹克教育办公室应根据实际情况,结合本计划,做好本区县的2007年工作计划。以北京2008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和“同心结”交流活动为重点,发挥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的辐射作用,每所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至少完成与1所普通中小学(办学条件困难校)的结对任务;积极推进“同心结”交流活动的开展,上半年应确保多数学校完成结对任务。